各位老师:
云南省法学会2015年度课题已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宜通报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依法治国、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,坚持问题导向、突出问题意识,围绕当前我省法治建设中的重点、热点、难点问题开展研究,为推进平安云南、法治云南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。
二、招标课题
本次共发布8个招标课题,具体如下:
(一)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沿边开放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
(二)法治云南建设背景下自治县法治建设相关问题研究
(三)我省法院执行监督工作的现状、问题及对策
(四)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研究
(五)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
(六)我省城市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研究
(七)边境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研究
(八)中国与越南、老挝和缅甸劳动法比较研究
三、招标对象及申请人资格
省级政法各部门、省内各高校、社科研究机构、各州市法学会、各研究会。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。鼓励法学理论研究部门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开展研究。
四、立项评审
课题立项实行专家评审制。由云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对所报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。获准立项的,课题负责人与省法学会签订课题协议书,立项结果在省法学网站公布。
五、完成时间
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,从立项之日起计算。
六、成果形式
课题研究成果为不少于三万字的研究报告,及三千字内的咨询报告。
七、课题检查、验收和结项
省法学会对课题进展情况、成果转化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,检查结果与经费是否继续拨付挂钩。课题验收采用专家评审方式。由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。通过验收的,准予结项。
八、申请时间
2015年4月20日-5月31日。
九、申请办法
(一)申请人可在云南省长安网“法学园地”栏目或云南省法学会网(www.fxh.yn.gov.cn)“通知公告”栏目中下载《2015年度云南省法学会课题申报书》,按要求认真填写,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。
(二)课题申请人应负责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,取消申报资格;获准立项的,撤销立项,项目经费一并追回。
(三)课题申请人需提交A4纸双面打印、左侧装订的《申报书》一式5份(含1份原件、4份复印件)。
书面材料寄至:昆明市广福8路号云南省法学会秘书处,邮编:650228
联系人:叶杨
电 话:0871-63992863 137084240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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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5月20日